海口每家限养犬一只
2008-08-28 00:00:00 浏览:32来源://wwwww11998.chailiwu.com/
8月27日早上,广东海南市公安机关局发表声明,9月1日起,海口居民每户只能养一只狗;禁止饲养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二十九种烈性犬、大型犬;母狗产狗崽后自狗崽出生之日起45天内,由养犬人及时办理或送交犬类收容组织。
9月1日逐渐施工的《三亚市省份养犬管理系统条列》,对养犬情形推行限养工作规范。业主养犬,每家限养五只;不容许在市直机关、医院专家(猫狗诊所例外)、机构(含小儿园)、单位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养犬;对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二十九种烈性犬、大型犬(指犬高可超过50Cm或体长高达60分米的犬只)禁家庭养殖。注册的母狗产狗崽的,养犬人们狗崽份生法定期限起45工作日立刻除理或送交犬类收容设备。
根据《的规则》,9月1日至12月31日是居民申请办理手续养犬注册做工作时间,高于此时间不存在申请办理手续养犬注册的,2009年1月1日,公安人员部门将根据关联暂行规定给予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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